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
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 负责督促、检查施
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工作;
(2)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 按工程进
度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4)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其宽度不得小于 4
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
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做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