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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工程租赁设备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第二条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型号 安装高度 臂长 进场时间 备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天。
租赁期限自设备进场安装、 验收完毕次日起, 至收到甲方送达的 《停
止使用通知书》要求时间次日止。
第四条 结算单价:
1、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按每台 元包干。
2、设备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配备足额操作
工、指挥工和司绳工。
3、机械附着费按 结算;非正常安装拆卸,乙方应向甲
方收取 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