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工业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标题 > 建筑材料工业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时效性 > 有效
<颁布单位 >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颁布日期 > 19920221
<实施日期 > 19920221
<失效日期 >
<内容分类 > 物价
<题注 >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国家物
<内容 >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建筑材料工业 (以下简称“建材工业”) 价格管理,
推动建材价格改革,促进建材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种建筑材料产品、非金属矿产品、无机非金属矿新材料产品
和建材行业归口管理的建材机械产品价格的管理。
第三条 建材工业价格管理应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中央、地方、部
门、企业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经济利益。
第四条 建材工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