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租赁合同
发租方:乌市鑫增运建筑设备材料经营部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现因生产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赁一批建筑设备材料, 经双方协商,
具体价格如下:
租赁期从 2011年 4月 18日起,扣件每天每个租金为 0.015元,6
米钢管每天每根租金为 0.127元,1—5米钢管每天每吨为 5.5元。
一、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个事项:
1、乙方排固定技术人员单面验收甲方所承租的货物,在材料出租
乙方后,乙方注意施工安全,加强管理,如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甲方不负一切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每月月底向甲方结算当月租赁费。
3、每次提货,由乙方排固定材料员,打条、签字为准。
4、租赁期不到一个月必须按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
计算。
二、使用完货物后,乙方必须把所租赁物清理,修复整齐还回甲
方。如果钢管有人为现象灌入砂浆,甲方一概不收。
三、货物损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