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 -专用灯具安装
20.1 主控项目
20.1.1 36V 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行灯电压不大于 36v,在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窄、
行动不便的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 12V;
2 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 接地 (PE)或接零 (PEN)可靠;
3 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 其电源侧和负荷侧有熔断器保护, 熔丝额定电流分
别不应大于变压器一次、二次的额定电流;
4 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良好, 坚固耐热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无开关,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手柄上。
说明:
20.1.1 在建筑电气工程中,除在有些特殊场所,如电梯井道底坑、技术层的某
些部位为检修安全而设置固定的低压照明电源外, 大都是作工具用的移动便携式
低压电源和灯具。
双圈的行灯变压器次级线圈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