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有哪些
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
(1)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
用和维修电气线路。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
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例如
对 500伏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 500伏或 1000伏兆欧表测
定;对 500伏以上的线路,使用 1000伏或 2500伏兆欧表测定。低压
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0.5 兆欧或按每伏工作电压 1000欧的要求
进行。特别潮湿的环境,可适当降低。控制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1000兆欧,高压线路的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 1000兆欧。 3千伏额
定电压的绝缘电缆,其绝缘电阻应在 300~700兆欧的范围,而 6 千
伏~10千伏的绝缘电缆、绝缘电阻应在 400~700兆欧的绝缘电阻范
围。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性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