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项 目 部 食 堂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1.0 总则
为规范建筑项目部食堂管理,确保食堂的食品口味、质量、安全以及
服务,为广大员工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公司员工食堂的管理。
3.0 经营模式
项目食堂现分为自营和外包两种经营模式。
3.1 自营
每个食堂设主管 1 名(由项目行政人员兼任);主厨 1名;用餐人数在
100人以内,厨工配置不超 2 人;用餐人数在 200人以内,厨工配置
不超 3人,超过 200人,每增加 100人增 1副厨 1厨工。
3.2 外包
项目食堂视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外包的模式经营;项目在开工初期,以
公开、公平招标的方式,甄选符合公司要求的食堂承包商。外包食堂
需依照合同接受建筑人事行政的监督与管理。
4.0 食堂管理
4.1 员工用餐管理
4.1.1 用餐时间
项目所有员工统一用餐时间为:
早餐: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