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阿拉善盟翡翠城项目)
发包方: XXXXXX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以下简称乙方 )
由甲方中标承建的 6#、7#、8#、9#住宅楼(砖混) B 号、
C 号商业楼(框架) 工程,总建筑面积 29870 ㎡,住宅
1050 元 /㎡,商业 1350 元 /㎡,合同总价叁仟柒佰玖拾万元
(¥: 3790 万元)。经甲方内部研究决定,以重包的形式承
包给乙方负责完成。甲方聘用乙方为本项目负责人,全面负
责项目管理工作。为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
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内部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和建设单位所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内容执行。
二、合同价款和工程款支付形式:
1、工程款支付由建设单位将每笔工程预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