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备案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 293号令)
4、《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第 73号公告)
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部委 2号令)
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7部委 12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 3号令)
二、办理流程:
(一)招标登记
1、受理范围:
(1)市受理范围: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含保密项目) ,浦东新
区、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处报建的项目除外。
(2)浦东新区受理范围:浦东新区报建的项目,且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的项目。
(3)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受理范围:在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