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重复诉讼的构成标准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案件要旨: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
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判断是否适用该原则,主
要依据:诉讼标的是否一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当事人是否一致,
争议事项是否一致,应当就具体案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
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 《中
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 。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
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 房地产的法律事务, 在该领域有
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 38 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 186-0190-0636 ,邮箱:
lawyernew@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