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外墙干挂石材钢架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巫山县文物管理所
乙方(承包人): 重庆市昌宝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
建设工程石材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巫山县博物馆工程
2、工程地点: 原巫山师范校址
3、工程承包施工内容:石材施工、钢架施工。
4、施工方式:本工程石材钢架施工方式为干挂。
二、开工与合同工期
1、开工前准备。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
查验石材、钢架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成熟。双方技术交底完成后,现场施工条件
成熟的,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工期。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40 天(但工期内如遇法定放
假之日及雨天之日不计入工期期间)。
三、工程设计
本工程石材钢架施工设计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