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20 ) 监字 号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 ) 监字 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 托 人 与 监 理 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一下简称“本工程” )概况
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
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
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 方式、币种,
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