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开县移民局
1.1.2.6 监理人: 。
1.1.2.8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 (现场 )的全权代
表。
姓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2 永久工程: 。
1.1.3.3 临时工程: 按施工图 。
1.1.3.4 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 能够独立组织施工
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的组成部分。
1.1.3.10 永久占地: 按施工图 。
1.1.3.11 临时占地: 按施工图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期限: 24 个月。
1.1.4.8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 19.7 款
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