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
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 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筑项目, 通称为工程建筑项
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筑项目, 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 接受当地建
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 年 9
月 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327次会议通过 法释 [2004]14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
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