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工程承包合同
确定中标人后,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和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明确
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按国际惯例, 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应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协议书
和合同条件,招标单位接受投标函(即中标通知书) ,设计图纸、工程说明书、技术
规范和有关标准,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函电、传真,以及
设计变更记录等全部书面材料。
33-3-1 国内工程施工合同
我国国内工程施工合同使用建设部于 1999年 12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GF-1999-0201),即 1991年 3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
的修订版本。修订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
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个附件组成, 摘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