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0130419
办理消防验收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要求:由设计部门填写,正反页打印内容(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和建设单位等 4家盖章);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要求:由设计部门填写,正反页打印(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
等 5家联合验收盖章,电子扫描件也可);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
要求:(第三方提供,喷淋、烟感系统的检测)
4、工程竣工图纸
要求:由施工方提供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竣工图纸要 加盖竣工图章 和
消防自审专用章 ,竣工图章内容要 签字)
5、供货证明
要求:由施工方提供(上网打印,必须 带有二维条码 的。网址: www.xjxf.com )
6、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要求: 1、提供送 新疆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消防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