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监理人(全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总投资:
二、词语限定
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
义相同。
三、合同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协议书;
2. 中标函或委托书;
3. 监理投标函;
4. 通用条件;
5. 专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 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附录 C——收费金额和支付。
7.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承诺
1.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