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昨天,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
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 [2017]138 号的通知。通知中说明,住房城乡建
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 [2016]295 号)进行了
修订,新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于 2017年 7 月 1日开始实施。
原文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2017.7.1 实施)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
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 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以下简称保证金) 是指发包人与承包
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 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