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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 2007〕34号
( 2007 年 6月 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2007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7]32 号)要求, 2007 年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
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
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出租汽车行
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也是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 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的
需要。 2006 年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
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清理乱收费、 打击非法营运等专项治理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