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10204
【实施日期】 1991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房地产管理
【文号】 建设部建标 (1991) 第 69号
1991年2月4日国家建设部以建标 (91)69号文发布了ZBP
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并于1991年7月1日起
实施。《标准》全文如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明确在房屋接管验
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特制定本标准。
1.2 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应按本标准执行; 依法代管,
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工业建筑、大型
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
收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J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 钢筋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