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就建设工程签订两份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如何确定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与江西省宜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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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 《中
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 。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
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 房地产的法律事务, 在该领域有
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 38 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 186-0190-0636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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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要旨
本案要旨为, 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发包的建设工程,
经发包方招标,承包方合法中标并签订建设工程中标合同, 同时将中
标合同向行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