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
责。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
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
责任。
3.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发包工
程 ;
4.对分包的工程 ,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
5.对分包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 ,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并认真监督检查 ;
6.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 ,要勒令停工 ;
7.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
安全生产责任 ;
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
定 ;
9.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 ,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