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1 目的
为加强灵丘至山阴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的
控制,提高投资效益及社会效益, 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 标准化、规范化、
程序化,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的规定,
结合山西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施工监理原则
监理人员必须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一丝不苟、廉洁奉工”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
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尽职尽责做好“五控制、二管理、一协
调”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依据
施工监理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公路工
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服务合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
的指令。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函
电和其他文字记载以及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