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委托合同
委托人(简称甲方) :
住 所: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估价机构(简称乙方) :沈阳房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 99号太和大厦 A座 19层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
分协商,就有关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负责本估价项目的主要估价师:
姓 名: 注册号: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时点:
五、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或 投资价值 谨慎价值 清算价值 快速变现价值 在用价值等
六、甲方协助义务:
(一)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所知悉的估价所必要的估价对象的权属证明、 开发建设成本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 、运营收入和费用、历史交易价格、财务会计信息、宗
地相关规划指标文件等资料,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