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 公平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就双方合作开发建设和销售商住房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 经本协议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由甲方参加长
沙市 区 路 号地块 (以下简称 号地块 )的竟买, 拍买购得梅溪湖片
区 K-13 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本协议当事人双方同意设立项目部,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 (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 决策和管理。 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
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 工程前期的报批、 对规划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
工程的营造、 工程款支付、 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 房屋的保修、 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