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房地产市场大事记
一月
1月 1日 实施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 通知规定,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 (含两年 )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
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 (含两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新政执行时间自 2009年 1 月 1 日至 12月 31 日。
1月 1日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国土资源部最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根
据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
核建设项目时, 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 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 不得核准或
批准建设项目。
1月 2日 国务院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