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临时施工复函”(含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2018 年 10 月 19 日)
一、办理对象
申请办理 “临时施工复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管线工程) 建设单位 。
二、办理条件
符合纳入市、 区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审批, 尚不具备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部应提交材料
的工程项目(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工程除外)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三、所需材料
(一)房屋建筑工程办理临时施工复函(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建筑工程“临时施工复函”
申请报告(含法定代表人声
明)
1
彩色扫描件
(PDF 格式)
1.申请报告需对申请工程情况作出详细
说明,并 出具附含有纳入重点项目的文
件。 2. 法定代表人声明从“十二、表格
下载”下载格式文本填写,并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扫描上传(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