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拆
迁
合
同
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日 期:
房屋拆除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路 119 号、121-137 号、139
号,民生路 66号二、三层,民生路北五里 5-1、5-2 号整栋建(构)
筑物发包给乙方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拆除
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2004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路 119号、121-137 号、
139号,民生路 66号二、三层,民生路北五里 5-1、5-2 号整栋建(构)
筑物拆除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兴宁路,民生路,民生路北五里。
拆除面积:约 3000平方米。
二、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南宁市兴宁路 119号、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