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项目组织的监理工作制度
一、项目组织的核查
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
须对承包人项目组织的主要人员进行核查, 以保证承包人在投标文件
中承诺的或施工合同规定的项目组织中的主要成员在工程实施中得
到落实。
2、监理工程师应考察承包人的项目组织,并要求承包人书面提
交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对明显不利于工程施工管理或实施的承包人项
目组织,应提出改进的要求, 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通过项目业主督促
和落实此类改进。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持
证上岗等进行审查。
二、施工中的组织管理
1、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承包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
下对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进行任何替换。 如果承包人有足够的理由要求
进行此类替换, 亦应在事先提出更换人员的书面申请, 要监理工程师
的审批后方可实施替换。
2、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承包人的组织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