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致: 长武县亭口镇人民政府
1、根据贵方议标工程项目 长武县亭口镇杨厂村广场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 施工议标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
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和答疑纪要及其他有关文
件后,我方愿以(大写) 贰拾玖万陆仟元( RMB¥ 29.6000 元) 的投标
报价承包上述工程。
2、我方的投标报价内含招标文件中明示的各种风险费用。
3、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投标工期 90日历天内完成中标工程,
按期向招标人移交,若不按期竣工,自愿接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中标文件要求精心施工,使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工程 标准,并出具合格等级的各项资料。
5、我方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是 :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人身重伤事
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损伤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
达到咸阳市标准化示范工地;人伤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