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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新疆大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接甲方所承建的伊犁报业大厦
住宅高层门窗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伊犁报业大厦住宅高层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址: 伊宁市
三、 工程范围: 门窗加工、制作及安装
四、 工程主材:塑钢(品牌:中材型材)
五、 工程造价:门窗制作安装合计价款: 每平方米 259.5元(面
积计算方式为以塑钢窗框外径尺寸结算该工程平方面积)。
六、工程工期:
1、乙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门窗制作图纸之日起七日
内开始加工制作,并按甲方需求进度于 年 月
日完成门窗的安装任务。
2、如遇以下情况,工程顺延:
(1) 属承包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
(2) 因土建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