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转让合同
卖方:李惠新 身份证号: 350123197008060051
买方:怀化鑫磊石业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挖掘机买卖事宜, 买卖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车主名称:李惠新 挖掘机型号: KAT320
2.车辆价款:陆拾六万捌千元人民币
3.车辆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即卖方交付车辆当日,买方全
价支付(除已支付给卖方定金一万元人民币, 应支付人民币陆拾伍万
捌 千 元 整 )。 收 款 开 户 行 : 工 行 罗 源 县 支 行 , 卡 号 :
6222021402014625302收款人:李惠新。
4..卖方应承担车辆交付前所有的债务纠纷和法律责任。
5.卖方保证所出示, 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所有证件, 证明,信息合法,
真实有效。
6.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