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范中关于挡墙稳定验算安全系数的规定
1、建筑支挡:
1.1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规定:
5.3.1 边坡工程稳定性验算时, 其稳定性系数应不小于下表规定的稳定安全
系数的要求,否则应对边坡进行处理。
一级边坡 二级边坡 三级边坡
平面滑动法
1.35 1.30 1.25
折线滑动法
圆弧滑动法 1.30 1.25 1.20
注:对地质条件很复杂或破坏后果极严重的边坡工程,其稳定安全系数宜适当提高。
10.2.3 重力式挡土墙抗滑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1.3。
10.2.4 重力式挡土墙抗倾覆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1.6。
10.2.5 重力式挡土墙的土质地基稳定性可采用圆滑滑动法验算,岩质地基
稳定性可采用平面滑动法验算。
2、水利支挡:
2.1 《CJJ 50-199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规定:
2.4.1 堤(岸)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