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排污管道工程技术交底
1、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
层。基层设计标高以上 0.2m~0.3m的原状土,应在铺管前人工清
理至设计标高。如遇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不得回填泥土,可换
回最大粒径 10~15mm 天然级配砂石料,并整平夯实。
2、雨季施工时应尽可能缩短开槽长度, 且成槽快,回填快,
并采取防泡槽措施。
3、管道基础必须采用砂砾垫层基础。 对一般土层地段可铺
一层厚度 0.1m的砂基础。
4、管道基础支承角2 a 应依基础地质条件、地下水位、管
径及埋深等条件由设计计算确定。
5、管道基础在接口部位的凹槽, 宜在铺设管道时随铺随挖,
凹槽长度按管径大小长度采用,宜为 0.4~0.6m,凹槽深度宜为
0.05~0.1m,凹槽宽度宜为管径外径的 1.1倍。接口完成后凹槽随
即用砂石回填密实。
6、管道安装可采用人工安装, 槽不深时可由人工抬管入槽,
依次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