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压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
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
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 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厚
度不得小于 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
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 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