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知识: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起吊重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然后试吊,确认可靠,方准正式吊动。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停留。作业和行走。
3、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
4、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表 426)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一个节距是指绳股搓绕一周的长度。通常约
为钢丝绳直径的 8倍。若绳为 6股,那么第一股到第七股之间的长度就为一个节距
当钢丝绳表面有锈蚀和磨损时,应将表中报废断丝数按下表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
报废。
5、严格遵守十不吊
①.斜拉斜挂不吊;
②.超载未经批准不吊;
③.吊件绑扎不牢,散料装载过满不吊;
④.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⑤.吊件边缘锋利而无保护不吊;
⑥.吊装件上载人或吊件下有人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