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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有关政府
采购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如下清单的要求提交货物 (表格不够填写, 另附清单):
序
号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4
5
6
合计
合同总金额(大写):
二、供货时间:中标方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及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
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前须将所有货物全部配送安装完
毕,如配送延误,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
供货地点:
三、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 ,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
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
求,甲方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