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总则
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指导思想,以提
升教师教学质量意识,促进教师教学质量提高为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能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主要为: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监测,
学生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的监测。通过检查、分析、反馈、督促、咨
询及指导,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有
效的改进建议,为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建议。
三、工作内容
(一)期初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二周, 教学督导组,采取巡查方结合听课和
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检查教学准备工作。
检查内容:
1. 教材使用情况;
2. 教师授课教学计划及教案;
3. 教学设施设备、 教室等的准备情况;
4. 教学工作运行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第九周到十一周,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
座谈会等方式,教学督导组 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