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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协议
合同编号: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
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
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 ,结合
工程建设的特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
规则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
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
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甲方工程有
关的材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