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经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
合同: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必须达到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
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
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
1、因工死亡率为零;
2、因工重伤率为零;
3、因工轻伤事故率不高于 15%;
4、不发生损失额 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二、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乙方入驻施工场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时止。
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权利
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