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
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
效益, 工程 的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与施工 单位 (以
下简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 工程的监理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
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
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