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聚氨酯防水涂料冷作业施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构筑物地下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冷作业涂膜
防水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要求
2.1.1 聚氨酯防水涂料, 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厂家产品的认证文件, 并复验以下技术性能。
聚氨酯防水涂料,以甲组份及乙组份桶装出厂;甲组份:异氰酸基含量以 3.5± 0.2%为宜。
乙组份:羟基含量以 0.7±0.1%为宜。
两组份材料应分别保管, 存放在室内通风干燥处, 贮期甲组份为 6 个月,乙组份为 12 个月,
使用时甲组份和乙组份料按 1∶1 的比例配合,形成聚氨酯防水涂料,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固体含量: ≥93%
抗拉强度: ≥0.6MPa
延伸率: ≥300%
低温柔度:在 -20℃绕φ 20mm 圆棒无裂纹
耐热度: 80℃不流淌
不透水性: >0.2MPa
干燥时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