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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环保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 合同段: 24
监理单位: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编 号 第 1 页 共 5 页
项目名称 二广高速公路怀集至三水段 24 标 会议主持
交底单位 接受单位
交底部位 电焊工 交底日期
一、焊工
1、一般规定
(1)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
安全带。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 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
作业。
2、电焊工
(1)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 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
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3)焊接曾贮存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