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用电接地与防雷技术交底
(3)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架。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安装在电力线路杆 (塔 )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6)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
等。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由可
靠的电气连接。
(2)在 TN 系统中, 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在
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级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 根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