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咸阳渭滨苑项目部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监护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因动火施工而引发火灾事故, 强化对动火的管理控制, 根据
JGJ59—2011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 使用范围:凡是项目内各劳务以及各专业施工队,自开工到竣工周期内因生
产需要而进行的动火作业(含明火、电气焊、电渣焊、电加热等) ,均适用本
制度。
2. 动火前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审批表,详细填写该表要求的内容。并由动火负
责人和监护人及动火人签字,报项目部安全室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3. 各劳务及专业施工队接到《动火审批表》后,通知动火人持批复表按照规定
的时间、地点实施作业。
批准期限:(1)根据现场实际, 施工进度等常态动火, 每栋楼分层分段每更换一
次作业区域审批一次。
(2)现场固定加工区定点集中长期动火的每月审批一次。
(3)不固定区域临时动火的每三天审批一次
规定: 1、各劳务施工队应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