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 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 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四、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验、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
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场工人、 调换
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七、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
方可使用。
八、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全漏电保护器。
九、施工有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十、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