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人(甲方) :
联系地址:
设计人(乙方): 深圳市水体景观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南景苑大厦 10楼 CD室
工程名称: 嘉禾县金鑫嘉园小区 项目景观设计
工程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签订日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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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的具体情
况,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
质量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以下简称甲方)
将其所要开发建设的 嘉禾县金鑫家园小区 委托给( 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水体景观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承担景观工程设计工作,特签订本合同,
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