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量检查的依据
(一 ) 国家及地方装饰工程规范;
(二 ) 装饰工程合同、招标文件、材料样板。
(三 ) 装饰方案图、装饰施工图;
二、 质量检查的方法
(一 ) 观感检查
采用目测(即观察)和感触的方法,通过判断和分析而反映质量特征的一种方法。可归
纳为看、摸、敲、照。
1. 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如观察瓷砖的颜色是否一致:油漆的
颜色是否均匀;是否有漏底、流坠现象;地面的花饰是否对花正确,分隔是否纵平横直
等,这些均是通过目测来完成。
2. 摸:即手感检查,适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项目。如用手触摸墙面等的装饰面
层,可看其是否脱粉、平整;用手开启门窗,可查其是否开关灵活;用手扳动开关及龙
头可以检查其灵活性、可靠性等,均通过手摸加以鉴别。
3. 敲:即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抹灰工程、饰面
(板)砖工程(包括墙砖、大理石饰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