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为确保
按期优质完成常安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 D4 工区防护、排水的施工任务,经对乙方资质、
人员、设备审评合格后甲方决定将部分防护、排水施工劳务交由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共守。
第一条 总则
1、合作的范围:暂定: C25 边沟盖板预制 (该范围仅表明乙方承揽工作的大体部
位,不做为结算依据)。
2、合作形式:在甲方技术指导下乙方提供本协议工程范围内 C25 边沟盖板预制 施
工工作中所需的劳务、材料(钢材由甲方购买价拨给乙方) 、机具设备及安全设施等,并
承担相应费用,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结算。
3、劳务范围:按照本协议工程及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协议范围内防护工
程施工的所有工作。
4、甲乙双方约定: (身份证号: )为乙
方符合资质要求唯一授权代表,负责处理与甲方的一切经济往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