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第 1 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 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
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 20 元;再次脱岗罚 50
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 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
觉罚款 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 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 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
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
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 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 值班人员应
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 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
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 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 情节严重的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 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